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城市中小学生积极参与
“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陕教德办〔2008〕6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城市中小学生积极参与 “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08〕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城市中小学生
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
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并各大中城市教育局:
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 “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08〕15号)的安排,6月16日,中央和地方主要报纸、网站已经刊登了“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候选人的事迹和照片。为切实做好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工作,请迅速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投票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1日,采用网络投票和手机投票两种方式。6月15日19:00,央视网已开通投票页面。中小学生可直接登录央视网(www.cctv.com),或点击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中青网、中青在线、光明网、中国广播网和搜狐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悠视网等网站的相关链接,进入“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公众投票页面参加投票。同时,每位候选人设有唯一的数字编号,手机用户可将候选人对应的编号,用短信的形式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此号码不另收信息费)进行投票。对这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感言评论,中小学生可登陆各网站“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栏目留言,手机用户可编写感言短信发送至公益短信专用服务号码“10666116”。
二、各城市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组织中小学生参与评选投票的工作,广泛发动学生利用本周后几天的时间按照上述投票方式(可作为家庭作业),登录相关网站或利用手机短信进行投票,发表感言评论。要利用板报、橱窗、广播站、电视台和校园网等宣传阵地,转发和转播“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事迹。利用召开主题班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畅谈学习的收获体会。6月底,组织学生收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特别节目。
三、各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把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投票,作为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有利契机,作为加强学校德育的具体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切实抓好落实。通过组织评选表彰“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激励和引导全国广大中小学生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德,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意志品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请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大中城市教育局。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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