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假期间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2006年暑假将至,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结合《陕西省教育厅2006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要点》(陕教德〔2006〕4号),认真安排好暑期工作,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集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地中小学在放假前,要普遍对学生开展一次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暑假期间应结合“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活动,集中安排中小学生进行一次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本着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原则,引导他们通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充实精神生活,熏陶道德体验,培养高尚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到实处。
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面向学生,宣传红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艰苦卓绝的光辉历程,宣传长征在中国革命历史和我军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宣传伟大的长征精神,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唱响共产党好,人民军队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的主旋律。倡导各中小学围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在暑期开展实践活动,把弘扬长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开展读一本描写红军长征的书,看一部反映红军长征的电影或电视片,学唱一首歌颂红军长征精神的歌曲,做一件学习红军长征精神后最想做的有益的小事,写一篇纪念红军长征的心得体会等活动。红军长征经过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以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参观长征旧址,凭吊红军烈士等活动。通过以上活动,让中小学生体验和理解长征精神的实质和内涵。
三、丰富学生的暑期生活。各地中小学要安排好学生的暑期生活,积极倡导和组织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城镇中小学校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和青少年宫等资源,共同设计好学生暑期在社区活动的计划,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实学生的暑期生活。农村中小学要依据自身的特点,充分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学生暑期活动。暑假期间,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要尽可能地面向学生开放,方便学生开展读书活动和各种素质教育活动。中小学教师在暑假期间要利用家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密切与家长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加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地中小学校在暑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暑期期间组织的社会实践、夏令营、军训、参观考察等各种活动均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防止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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