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科技节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科协,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科协,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省上拟从今年开始启动每年一度的全省中小学生科技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意义
二十一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世界各国的综合实力越来越体现在科技和教育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国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努力提高全体国民的科技素质,加强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对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解、掌握,已成为持续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性工程。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科学的希望。组织开展广大中小学生科技节的目的是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使中小学生深入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激发他们对科学的兴趣,培养他们对社会的责任感。通过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技创新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初步领会和掌握科学的方法论,提高观察、思维和实践能力,从而促进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内容
(一)集中展示当年各市(区)荣获市级以上中小学生科技成果优秀科技创新作品;
(二)各市(区)开展中小学科技创新活动经验交流;
(三)邀请省内外知名科学家、科普工作者举行现场报告;各地科技创新经验交流;
(四)根据各市(区)组织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
三、参加人员
(一)各市(区)教育局、科协负责人;
(二)各市(区)选派的中小学生科技创新辅导员;
(三)各市(区)参展团。
四、时间、地点
时间:每年10月份第3周(具体时间提前通知);
地点:采用各市(区)申报承办方式,在全省各市(区)轮流举办。
五、几点要求
(一)省上将组成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委、省科协等单位组成的“全省中小学生科技节”组委会,统一指导科技节活动。各市(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推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二)面向中小学的科技活动,要遵循教育规律,以学生为主体,重在普及。要组织各级各类中小学踊跃参加中小学科技节活动,倡导中小学生发现和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研究性学习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要鼓励中小学生在科学探究过程中的大胆思索与创新实践,要注重中小学生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科技素质。
(三)全省中小学科技节是在各市(区)每年组织各种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基础上举办的活动,各市(区)要认真抓好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推荐市以上优胜者,参加全省中小学科技节展示。
(四)优秀组织奖由中小学生科技节组委会根据各市(区)当年开展中小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结合工作总结和各代表团参展情况等确定。
联系人:省教育厅德育处 韩烨 联系电话(传真):029-87338626
省科协青少部 联系电话:
二OO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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