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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    更新日期:2005-12-01    浏览次数: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陕教工办〔2004〕24号
(2004年9月17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实施意见》(以下统称《意见》)下发后,全省教育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的热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时制定了《弘扬延安精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弘扬延安精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这一主题,在全省中小学广泛开展“讲传统、讲诚信、讲守则,进行道德实践和创新实践”的“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活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我省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局面,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更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下同)要高度重视,将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理论学习的重点。要围绕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五个如何坚持”,结合学校德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教育思想讨论。今后每年暑期都应安排集中学习讨论活动,并形成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普遍组织开展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干部、教师培训。要坚持将提高实施德育的能力纳入中小学校的师资培养培训计划,重点组织对德育骨干教师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工作技能。省上将分期分批举办市、县教育局长、骨干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和班主任等研训班。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等培训机构的作用,调整培训计划,采用多种形式,尽快将所有中小学校长和全体任课教师轮训一遍。通过学习、讨论和培训,切实把广大干部、教师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
  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基本的办学思想,把育人为本、德育为首作为治校、治教、治学的重要理念,把德育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重要工作,贯穿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确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政绩观,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升学率轻全面发展的倾向,真正使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为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首要教育工作。
     深入调查研究,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当前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推广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的成功经验,剖析影响和制约德育工作的因素,针对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的规划或实施方案。特别是在如何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学校德育工作科学的评价制度和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大力度打击和消除危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上,要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研究。同时,要针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子女”和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网吧对青少年学生的不良影响问题,校园侵害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的问题等,进行专题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努力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加快德育课程建设,改进德育课教学。要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深入研究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在重视国家课程教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自然、历史、社会等思想道德教育资源,加快开发我省地方德育课程,鼓励学校积极开发校本课程;集中力量组织编写《省情教育》、《综合教育》等教材,并尽快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要注意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以及安全教育、环境教育、民族教育、人口教育等有机地统一到教材之中,使教材内容更加贴近社会实际,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贴近学生的成长需要,努力构建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具有陕西地方特色的、大中小学校相互贯通的德育课程体系。省教育厅定期对全省“优秀德育校本课程”进行评比表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校的德育课程开发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
  改进德育课教学的方法。要多采用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突出对话、互动、活动、实践、体验、探索性学习等方式,构建师生之间多重对话的平台,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增强实效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德育内容入耳、入脑、入心,努力使德育课成为学生真正喜爱的课程。
  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做好德育课程改革新方案的实施工作,突出爱国主义教育,强化公民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加强德育渗透,拓宽德育渠道。各学科都要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的德育资源,要有意识地把德育内容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使学生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学会做人的过程。语文、历史、地理、外语等学科本身具有丰富的思想品德教育内容,要通过教学,让学生了解伟大祖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和对人类文明的巨大贡献,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树立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远大理想。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在探索科学规律,对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给学生传授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激发创新思维,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验操作能力。体育学科要突出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优良品质;美术、音乐学科要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陶冶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劳动、劳技学科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其他学科教师也要注意结合教材中的德育内容,自觉地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责任。
  要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把校内教学与校外实践相结合,避免单纯说教;要把轰轰烈烈的主题教育同细致入微的说服教育相结合,把普遍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在对学生思想和行为的耐心启发、诱导上下功夫。职业学校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行产教结合,引导学生认识社会、了解市场,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做好适应社会的准备。
  (三)广泛开展时事政策和法制教育。要结合国内外的重大事件,适时举办时事政策和形势报告会,使学生及时了解国内外大事,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按照省定地方课程规定,开设法制教育课,确保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的普法规划,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段的不同,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预防在前、警示经常、控制有效的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防控机制,最大程度地保护青少年学生。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聘任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创设师生心理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心理知识讲座,开设心语交流信箱以及心理辅导咨询室等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积极化解学生各种心理问题,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促进学生人格和心理的健全发展。要加快编写我省“中小学健康教育”教材,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骨干队伍,县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应设立心理教师岗位。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安全自救教育、健康卫生教育(含青春期性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禁烟、禁毒等专项教育,努力培育学生的环保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精神以及民主法制观念、“珍惜生命、善待生命”的生命观,促进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职业学校要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信心,学会合作与竞争,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和敬业乐群的心理品质,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五)关注流动人口和特殊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给他们以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落实好、使用好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与有关部门配合,发挥各类基金会、“希望工程”、“扶残助学活动”等社会公益项目在助学活动中的作用,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
  (一)全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对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工作的检查评估,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形成模式,2005年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开课改工作。认真做好高中课改的各项准备工作,2006年秋季全面启动我省高中课改工作。成立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估,推动全省中小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严格教材选用制度。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教材的正常选用。中小学校开设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国家和省上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更不得直接使用境外教材。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定期对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行检查和整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滥编乱印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行为,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教辅材料要全部没收,严肃查处。对违规使用教材、强迫或变相要求学生统一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深化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制定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校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形成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的学校评价机制,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德育工作、课程实施与管理、师德建设、学生团队活动等情况作全面评价,其结果要作为对学校评优和表彰奖励的基本依据。启动学校教育质量评优试点工作;建立全面的学生评价体系,各中小学校都要结合课改的实施,建立“学生日常行为档案”,对学生的日常表现作如实纪录,以全面的评价激励学生全面发展。要培养树立可信、可亲、可学、可比的先进学生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要结合时代要求,研究和改革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形成以鼓励为主的学生成长激励机制。加快考试制度改革步伐。贯彻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精神,稳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考制度改革的模式。在考试内容上要更加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减少死记硬背的题目,增加动手操作的比重。
  (三)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五项要求。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小学、初中招生举行选拔考试;坚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准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要加大对“五项要求”的宣传,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共同推动“减负”工作。
  要重点对大中城市中小学生负担过重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利用假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各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每学期要对所属各个学校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学生课业负担情况检查1-2次,对违反规定的要立即整改,对社会反映强烈、屡禁不止的地区和学校,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要从源头着手,做好“减负”工作。要努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变革,改变教学过程中过分强调接受学习、机械训练的教学方式,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索、勤于动手的学习方式,重视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要压缩和控制学生作业量,提倡布置社会实践、道德实践、科技创新等类型的课外作业。要通过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给学生提供充足的自主学习、自主发展、接受道德教育和参加道德实践的时间与空间。
  (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全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要整合基础教育工程项目,特别是在“普九”攻坚、义教工程、布点调整、危房改造、远程教育、对口支援、教师培训等工程项目的实施中,要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一切可用于教育发展的资金,都应当首先考虑对薄弱学校建设给予支持。进一步加快城市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和城乡薄弱高中体制调整和机制转换的步伐。各市、县都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制定和认真落实薄弱学校改造规划,不断加大对薄弱学校建设的支持力度,力争5年内使现有薄弱学校的面貌得到明显改观,从源头上淡化择校和无序的生源竞争。
  
  四、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一)精心策划和组织实施道德实践活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中小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弘扬延安精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围绕“弘扬延安精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这个主题,区分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有侧重地深入持久地开展“讲传统,讲诚信,讲守则,进行道德实践和创新实践”的“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活动,将其融汇到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的实际生活之中,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中小学校要把升旗仪式作为开展经常性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认真落实升降国旗制度。要充分利用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革命领袖、民族英雄、杰出名人等历史人物的诞辰和逝世纪念日,以及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集中开展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利用综合实践课时和机动课时,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观看一场优秀电影,并开展影评;参观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城市、工厂、农村,并写出心得体会;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并写出劳动感受。积极开展各种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小交警”、“小清洁工”、“小服务员”等社会角色模拟活动,开展为同学、家长、老弱病残等做一件好事活动,组织好军训、夏令营、冬令营活动等。要认真落实初中生每年20天,高中生每年30天参加社会实践的规定,让学生在各种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锻炼意志,把道德认知自觉地转化为道德行为。职业学校特别要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把每年9月份确定为全省“德育月”。各地要精心设计方案,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重在实际效果。要通过举办主题班团队会、知识竞赛、歌咏比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把“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不断引向深入、推向高潮。
  在策划和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时,要把实效性放在首位,注重思想性、突出时代性、坚持趣味性,努力做到时间、场地、师资、经费、安全和规范运作“六个确保”。要采取“手拉手”、“结对子”等不同形式,积极帮助支持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道德实践活动的开展,确保全省“三讲两实践”教育活动的平衡发展。
  (二)加强行为规范教育。把坚持执行新颁发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作为经常性工作,在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德育行为方面形成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的教育序列,形成梯次递进结构。幼儿教育主要抓好养成教育,培养最基本的文明语言、认知和行为能力;对小学生主要进行“爱心”教育、“自律 ”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抓好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重点规范其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对中学生重点是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职业学校还要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理想和创业教育。
   (三)高度重视校园环境和文化建设。要加强校园文化设施的建设,校舍设施要体现教育特点,校园环境要绿化、美化、净化,规模较大的学校可设立校史馆或陈列室,有条件的中小学要有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雕塑,让这些设备和设施蕴含和凝聚学校的精神风貌,体现出校园无闲地、处处都育人的良好环境。要加强校园文化活动的建设,学校要有醒目的校训和催人奋进的办学宗旨,标语、墙报、黑板报要常换常新。实施校园净化工程,在学生中集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专项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我检查、自我教育,自觉上缴不健康的口袋书、卡通画、游戏软件等不良文化半成品产品,精选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受学生欢迎的优秀图书、歌曲、音像制品推荐给中小学生。要定期举办感染力强、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将思想道德教育融汇其中,让学生在健康向上的文化熏陶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内在的良好素质、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高尚道德情操。提倡县(区)每年举办一次学生艺术节和一次运动会。
  (四)主动开展网上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文明上网。中小学校校内网络设施要主动地、尽可能多地对学生开放,并在网上大量提供和不断更新健康向上的内容,营造绿色网上空间;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鼓励开发和认真精选一批内容健康、寓教于乐的网络游戏和学习软件,吸引和引导学生校内上网,为学生利用网络接受教育、收集信息、自主学习创设良好的条件。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管理,坚决屏蔽那些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充分发挥校园网对学生思想道德正面宣传教育的功能。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促进落实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不得有经营性娱乐场所的规定。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有条件的学校要建好校园网。要充分利用远程信息技术教育手段,通过卫星电视和网络向农村中小学播放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反映祖国建设伟大成就的影视片。
  (五)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将团队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总体规划和督导评估体系。要积极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团委书记和少先队辅导员;建立和完善志愿辅导员制度,吸纳专业志愿者和社会人士担任学生志愿辅导员。鼓励学生轮流担任班、团、队、组干部,让所有的学生都有得到锻炼的机会,促进学生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积极办好中学生业余党校、团校,做好在高中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学校要重视、支持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的作用。
  (六)加强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一批多功能、综合性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对已有活动场所的管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面向学生、服务学生的宗旨,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把思想道德教育融于其中,充分发挥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功能,努力做到活动内容序列化,开展活动经常化,辅导人员专业化。要协调有关方面,对各类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名不副实的要限期改正,被挤占、挪用、租借的要限期退还。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学生校外教育运行机制。
  职业学校要重视实习实训期间的德育教育。要引导学生进行职业心理调适,帮助学生巩固和强化积极的情感体验,克服不利于将来就业的心理倾向,正确对待职业选择和职业的变化发展,了解职业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培养职业兴趣、爱岗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素质。
  
  五、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德育工作骨干力量
  (一)切实加强师德建设。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制定《陕西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师与学生心理健康”等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把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作为教师工作的主要职责,列入考核内容,并作为教师聘任、晋升、奖惩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要把课余活动的组织指导纳入教师工作职责范围之内,记入工作量,有条件的学校可给予相应补贴。广泛开展师德建设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师德论坛、师德报告团等形式,大力弘扬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生的良好风尚。加强教师职业德育考核,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有损教师职业形象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二)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要建立以校长负责制为主导,以学生德育工作机构为支撑,以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为基础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形成以党、政、工、团(队)和班主任、政治课教师为主体,校外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为辅助,教职工全员参与,校内外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要选派德才兼备、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工作能力的人员,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教育部门和学校都要采取措施,稳定德育骨干队伍,不断补充新生力量。要积极开展各种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要创造条件组织德育工作者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省情、社情,研究新形势下德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大力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班主任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完善班主任工作制度。选派和鼓励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长期担任班主任,把班主任工作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聘职称的重要条件。对班主任的政治和物质待遇,要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使班主任成为教师向往和社会尊重的岗位。聘请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建立校外辅导员队伍,努力建设一支稳定的校外德育队伍。
     建立表彰机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德育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今后每3年省上将表彰一批全省优秀班主任、优秀中小学任课教师、德育先进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单位,以增强德育工作队伍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并使他们的工作得到社会的高度尊重。
    
     六、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把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和完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研究学校德育工作的制度。在制定和安排年度工作时,要把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德育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德育工作的任务夯实,工作抓细。要依据《意见》精神,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修订德育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定期召开学校德育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和检查,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推动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要积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配合。要把德育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德育管理机构。各市教育局应单独设立德育工作管理机构,县(市、区)教育局要确定专人负责德育工作。高级中学、完全中学、职业学校和12个班以上的初级中学,都要设德育工作机构,其它学校要明确负责德育工作的专门人员。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德育工作的领导管理体制。校长要正确处理教学工作与德育工作的关系,带领全体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把学校德育工作情况与校长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和带领党员教师、共青团、少先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与学校行政一道,形成德育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增加必要经费投入,改善德育工作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中小学德育的投入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预算,每年保证一定数量的专款,用于添置德育设施和开展德育活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已设立德育工作专款,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设立并落实德育专项经费,确保用于德育实践活动、德育课程教学改革、德育研究、队伍培训、专题教育等项目需求。要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教育手段,逐步实现德育手段现代化。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中小学生思想德育教育设施建设。
  (三)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通过建立家访制度、家校联系制度等,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沟通与协调。积极配合妇联等有关部门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运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推广成功的家教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克服重分数、重名次、重升学,轻子女品德养成、道德修养,轻能力培养以及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的倾向和问题,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学校要支持和协助城市街道社区、农村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各种与学生有关的思想教育主题活动,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学校德育工作。
   (四) 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宣传,特别是教育系统的宣传媒体及教育科研机构要通过开展专题研究、开辟专栏或专题节目等形式,有效组织和引导社会舆论,让中央和省委关于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形成人人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 加强德育科研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德育作为教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学校要组建德育科研队伍,倡导和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德育研究,促进德育工作的不断创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德育科研工作的指导,并做好德育成果的认定、奖励和推广工作。成立陕西省教育学会德育研究会,各地也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德育研究。
  (六)强化育工作督导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情况和中小学德育工作作为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内容,把重视和做好德育工作并抓出成效作为校长任用、教师晋级、先进评定以及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要通过检查督导推出一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对德育工作推动不力、搞形式走过场、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学校,要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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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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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评论
不平着 ( 2005-12-01 )
说的很好,落实很难,在我们这里<延安甘泉>,又有重点班,每次考试都排名,每学期四次大考<有两次月考>,学生作弊很严重,考完就给学生排名,班级排名,还给教师排名,这到底有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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