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通知
陕教基〔2005〕16号
各市教育局、科协,杨凌示范区科教局、科协: 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是新世纪推进我国科学技术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省中小学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科技创新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现就加强我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十一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世界各国的综合实力越来越体现在科技和教育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国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努力提高全体国民的科技素质,加强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解、掌握,已成为持续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基础性工程。江泽民同志曾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科学的希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目的正是促使青少年深入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激发他们对科学的兴趣,培养他们对社会的责任感。通过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技创新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初步领会和掌握科学的方法论,提高观察、思维和实践能力,从而促进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 近年来, 我省以中小学校为主体,社会各界参与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了较大成绩,大、中城市的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普及网络逐步形成,教育设施和手段日趋完善;在各级教育、科技等部门的组织推动下,各中小学校结合教学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创新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青少年学生科技素质的提高。但是,由于教育观念、活动内容和方法等相对落后,我省青少年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 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提高青少年学生科技创新素质中的主渠道作用,结合教学内容实际,有意识地在各科教学中渗透科技知识教育和创新精神培养。 (一)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以个人或小组合作的方式开展一些和学生生活、社会生活相关的小发现、小发明、小制作、小种植、小养殖等活动,使学生通过参与类似于科学研究的学习活动,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获取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逐步形成善于质疑、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努力求知的积极态度,产生积极情感,激发他们探索、创新的欲望。 (二)加强对学校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的组织和指导。要因地制宜、因教制宜,科学选择或设立课外兴趣活动的类型。农村学校可结合当地生产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开展一些种子培育、植物种植、标本采集等方面的实验活动;城市学校可结合都市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开展环境监测与保护、天气预报、机器人、航模制作等方面的创新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建立小小科学院、小小实验室等场所。此外,要定期组织学生到各地科技馆参观,让学生走出校门,参加科技实践,增加科技知识;定期邀请科学家、工程师和有发明创造的专家、学者来校举办专题讲座,进行科普教育;定期举办参与面广、范围较大的科技创新周、校园科技节、科技创新比赛等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兴趣。 (三)积极开展中小学生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鼓励青少年学生创办电子报刊、制作网业、开设网站、进行程序设计、软件开发等信息技术创新活动。要在认真开好信息技术课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经常性举办一些专题讲座、计算机技能比赛等,提高青少年学生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四)推进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得到各有关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当地科技部门、科研院所和有关社会团体的沟通与联系,可邀请热心科普事业的科学界人士担任学校辅导员,对学生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进行专业支持和指导。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相关活动,在活动中带头学科技、讲科技、用科技,使学生在和谐、勤奋、好学的氛围中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新活动之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 三、加强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与当前有关工作的结合 (一)要把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这与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宗旨是一致的。小学和初中阶段开设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科学课是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化,科技创新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课和科学课的延伸。各学校要结合新课标的要求,在教学中渗透科技创新活动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使两者紧密结合,互相补充,从而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科技素养。 (二)要与“三讲两实践”活动相结合。目前,在我省中小学广泛开展的“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之一的“创新实践”活动,正是通过倡导和组织开展科技小发现、小发明、小制作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进取精神、创新精神和科学精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与之相结合,纳入“三讲两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 (三)要与当前组织的有关科普活动相结合。要积极鼓励并组织青少年学生踊跃参加“第20届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第五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第三届全国青少年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及“明天小小科学家”等中省范围的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努力扩大参与面,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健康深入开展。 四、加强对学校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领导,要从增强我国青少年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中华民族伟大振兴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要将这项工作真正列入重要日程,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二)积极建立专兼职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各中小学校要鼓励和支持理、化、生和自然课教师或科学课教师担任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辅导员。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专职科普教育教师岗位。要将科普师资和辅导员的培训纳入当地师资培训的总体规划,并认真加以落实。 (三)制定激励性措施,调动师生参与科技创新实践的积极性。教师指导科技创新活动的工作情况,应在本人教育教学工作量中予以充分体现,还应作为职称评审和有关先进评选表彰的条件之一。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情况,要装入本人成长记录袋,列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在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时予以照顾。各地各校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提出推进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的有效措施,促进中小学科普教育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大对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要进一步加强校内学生科技活动园地和校外活动场所等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建设,加强管理并充分发挥各项措施的作用,要做到经常性向学生开放。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利用周六时间,开放科技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阅览室等相关设施,组织学生开展内容丰富的科技创新活动。 各地、各校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以便总结推广。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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